更快许多。 “铅笔?!” 杨狱心中吃了一惊。 “没见过吧?” 李二一略有得色:“此笔以石炭切割而成,方便携带,书写更快,一根,得一钱银子!” “……” 有人向自己炫耀铅笔,杨狱一时有些无语,却也没有多说什么。 拿起笔就开始在纸上书写。 “咦?写的这么快?” 李二一眼皮一跳,心里顿时嘀咕起来。 铅椠之所以小众,一时不受儒家喜爱,儒家认为书写是件需要陶冶精神的事情,胡乱书写,是大忌。 二来,则是这种笔与毛笔握法完全不同,没有接触过的人,会非常的别扭。 可这小子写的,居然比自己还快? 李二一心中有些失神。 茶添又续,如此三番,直至日头都偏了西,李二一饿的有些受不了,杨狱才揉着手腕收了笔。 两大张黄纸,已经被他写的满满当当。 “这是?” 李二一有些好奇的拿过一张。 “之前在墙角翻出来的几本杂书,可惜,保存不善,被毁了。” 杨狱随口编了个借口。 “这字真丑…” 点评戛然而止,一目扫过,作为一个积年老说书人,他当然懂得故事的好坏。 一眼,就被吸引进去。 “混沌未分天地乱,茫茫渺渺无人见。自从盘古破鸿蒙,开辟从兹清浊辨……” 捏着黄纸,李二一漫不经心: “也就一般,老夫随手就能写三五十个这种水平的话本来。” “呵呵。” 杨狱笑而不语。 李二一老脸一红,又看向第二张黄纸,细细扫过,不由的叫了一声好。 “好个鲁智深,好个拳打镇关西!” “咳咳!” 慌忙咳嗽了几声,再看杨狱的眼神就有了变化。 这两篇文,第一篇宏大,第二篇市井气十足,无一不是上上之选,尤其让他心动的是。 这明显是截取自某个话本上的一小段。 若是那话本皆有这水平,掌握这两个话本,自己便是京都,也未必不能混一混了。 只是这小子的记忆未免好的过分,这大几千字,居然一气写了下来? “这位,小兄弟。你说的买卖?” 杨狱举起茶杯一饮而尽,也不在意眼巴巴看着自己的李二一。 只看了一眼隔壁酒楼,轻拍肚子: “饿了。” 李二一脸色顿时扭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