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第一百一十六章 不壮烈不燃情不浪漫  蜗牛非牛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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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州北又唐河,河的北岸有一片树林,那被唤作牛头的夜不收头领,正领着一群部下,潜伏在这里。

他队中原有一名夜不收叫丘有功,是个活泼开朗的年轻人,唱得一手好山歌,平日里只爱做两件事,一是抽口旱烟,二是拿把小刀,休整他的胡子,向来一直是队中的开心果,没想到前几日外出哨探时,就这样去了。

这牛头便是张诚麾下前哨队官牛胜,他奉命率着队中夜不收出哨定州,牛胜是个比较沉稳的中年人,是个经年的老军伍,从夜不收一步步积功升至队官。

牛胜此时手上正玩弄着一柄锋利的匕首,看上去并不精致,样式很普通的一把匕首,却很实用,看上去也很是锋利,他正拿着一小块磨刀石,小心的打磨着刃口。

他身旁就是队中的老夜不收甲长程大山,正摆弄着一个黢黑的陶瓷疙瘩,这其实就是后世手榴弹的原形。

其实,这就是个投掷型的地雷,它外壳是陶制的,上面有很多的秃刺,就像蒺藜一样多刺,这样在爆炸的时候,这些刺就会迸裂,四下飞射开去,还可以增加杀伤力,这种手雷在当时被称之为“蒺藜陶弹”。

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的时候,天津蓟县就曾一次性出土过五百九十四枚“蒺藜陶弹”,都是四寸至七寸左右的大小,非常适合用手来投掷使用。

在当时,明军中还有一种叫做“万人敌”的手雷,比蒺藜陶弹要大一些,周身有很多孔,外面有框,一旦敌人攻到城下,就把“万人敌”点燃抛下,由于各个孔火力不一样,于是“万人敌”就会四处转动烧敌。

不过这时的蒺藜陶弹,个头还是很大的,差不多有人的脑袋那么大,还是靠引信来点火,由于是用手投掷出去的,所以大家平时还是习惯叫“手雷”。

个头如此之大的手雷,当然是不能用来野战的,那样的话,恐怕炸死友军的机会,比炸死敌人的机会都要大,一般明军都是用此物来守城的。

张诚所部今次入卫勤王,并没有随军携带手雷,这枚手雷还是一个友军送给程大山的。

这程大山此番入卫后,频繁的出外哨探,自是同其他各营的夜不收们混得相熟,有机会的时候,他们也总在一起交流彼此的经验,为的并不是学习,而是在以后出哨时,遇到危难,好相互救助。

这枚手雷,便是卢象升督标营中一个夜不收所赠,他叫刘金海,本是辽东广宁人氏,鞑子兵毁了他的家园,屠戮了他的亲人,可谓是不共戴天的仇恨。

刘金海后来投入赵率教军中,积功升至副百户,崇祯二年鞑虏寇边时,他随挂平辽将军印的左都督、辽东总兵官赵率教入卫京畿,遵化一场恶战,赵率教殉国,他只身逃脱。

这以后,他先后投在曹文诏、祖大寿等人麾下,鞑子兵、流寇他都曾对战过,后来随祖宽在卢象升麾下听用时,又投身在卢象升军中,充任家丁近卫一直到现在。

近一个月来,程大山与刘金海接触就比较多,出外哨探之时,也有过几次颇为愉快的合作,程大山与这刘金海年纪相仿,都是三十四、五岁的样子。

刘金海的身手让牛胜佩服不己,骑射自不用说,一把几十斤重的大刀,他也是舞得虎虎生风,确属一条非常勇猛的辽东汉子。

更为重要的是,二人还有许多的共同语言,程大山外表沉稳冷静,内心世界却很是丰富,其实这做夜不收最怕就是落入敌人之手。

所以,当身陷绝境的时候,只要还有一丝机会,众夜不收们都会选择立刻自尽,死法虽不同,却是各有妙法。

这程大山没事的时候,就总是在琢磨,如果自己被鞑子擒捉了,该选择哪种自尽之法呢?

他也想了很多种,可都不甚满意,用后世的话说,就是不壮烈,不燃情,不浪漫。

一直到,当他看见刘金海马匹褡裢中,那携带的一颗颗手雷后,才觉得眼前一亮。

用刘金海当时的话来说,如果他自己身陷绝境了,那就悄悄引燃一颗手雷,就算自己被炸死,也要拖几个鞑子给自己垫背。

程大山就觉得这个办法好,引燃手雷,连带自己,加上周边近了身的鞑子们,一起化作肉雨。

烟火中夹带着四处横飞的血肉,即凄凉,又富有诗意。

当下,他便向刘金海讨要了一个手雷,刘金海也是毫不吝啬,当场就分给了他两个。

此时他一边摆弄着手雷,一边在心下寻思,今早他与刘金海等督标营夜不收分头哨探,眼见就到了会合的时辰,怎么还没见到他们出现呢?

“该不会出啥子意外吧。”

程大山在牛胜身边,低声的嘀咕着。

牛胜也是心中有些急切的胡乱猜测着,嘴上却沉稳的说道:“不会,再等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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